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先秦典籍   
老子、孔子、墨子及其学派
第三编 墨子学案   第五节 墨子新社会之组织法
梁启超
下载:老子、孔子、墨子及其学派.txt
本书全文检索:
       墨子理想中之兼爱社会,其组织法略见于《尚贤》《尚同》两篇。他论社会的起源如下:
       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馀力,不能以相劳。腐馀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良、圣知、辨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尚同上》)
       这种议论,和欧洲初期的“民约论”很相类。“民约论”虽大成于法国的卢梭,其实发源于英国的霍布士和洛克。他们都说:人类未建国以前,人人都是野蛮的自由,漫无限制。不得已聚起来商量,立一个首长,于是乎就产出国家来了。墨子的见解,正和他们一样。他说:“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