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荫麟
传统上所谓历史哲学之性质,可以一言赅之,认定过去人事世界之实在,而探求其中所表现之法则。然历史法则之种类不一。过去学者或认此种,或认彼种历史法则之探求为历史哲学;是故传统历史哲学之内容殊乏固定性。然此不固定之中却有固定者存,即历史法则之探求是已。本文之任务,在举过去主要之“历史哲学”系统而一一考验之,抉其所“见”,而祛其所“蔽”,于是构成一比较完满之历史观。
以吾所知传统的历史哲学家所探求之法则可别为五类:
(一)历史之计划与目的
(二)历史循环律
(三)历史“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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