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舊隸諸羅;負山臨海,宅中居要。設縣於雍正元年。距郡城二百一十里。地皆坦夷可耕。
邑南行,歷二抱竹莊、東螺街至莿桐巷者,為抵嘉義之通衢;北行,歷大肚街、沙轆塘、寓鰲、菁埔墘至大甲者,為抵淡水之通衢。
南投街,在邑之東南四十里,為埔里六社出入之途。乾隆二十四年,設縣丞;今議歸鹿港,改設巡檢。邑東北二十里,曰犁頭店街;亦分設巡檢一員。犁頭店附近捒東保,沃野數十里,最居形勝。邑東南、東北皆通埔里六社;語詳六社「說略」中。
溪流之著者,曰虎尾、曰寶斗,在邑之南;曰大肚、曰大甲,在邑之北。均發源內山,流入於海。大甲溪底多怪石,春冬水平可涉;夏秋驟漲,波濤洶湧,行人裹足,稱天險焉。其餘海口,曰麥寮、曰番挖、曰鹿港、曰福安、曰梧棲,均沙痕盤曲,巨舟難攏,洋船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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