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戶部「為內閣抄出福建臺灣鎮總兵官柴大紀等奏」移會(彙總奏結淡水奸民林雲等殺人燒屍一案 乾隆四十九年三月初四日)
九六、刑部「為議覆內閣抄出閩浙總督富奏」殘摺(議覆龍溪縣民翁雲寬在臺縱佃羅瓦等焚搶案 乾隆四十九年四月)
九七、刑部「為內閣抄出臺灣總兵柴大紀等奏」移會(緝獲械殺逸匪侯貓連,審明正法 乾隆四十九年六月)
九八、刑部「為內閣抄出本部奏」移會(核擬彰化縣械鬥案內續獲逸匪謝仲應治之罪 乾隆四十九年六月)
九九、兵部「為內閣抄出臺灣總兵柴大紀等奏」移會(續獲械鬥逸匪,審擬會奏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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