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福建巡撫鄂寧摺(奏報臺灣賊匪情形 乾隆三十四年正月十二日)
二六、提督福建水師總兵官吳必達摺(奏報現在剿捕賊匪情形 乾隆三十四年正月十三日)
二七、閩浙總督崔應階摺(奏覆奉到諭旨 乾隆三十四年二月初二日)
二八、閩浙總督崔應階摺(奏報近日臺匪情形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初三日)
二九、福建臺灣鎮總兵官葉相德摺(遵旨具奏崗山汛被搶器械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初七日)
三○、閩浙總督崔應階摺(奏報據稟黃教被砍情節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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