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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文獻叢刊143-六亭文選
宜居集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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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上者載道,次載事;載事之文或簡而明、或詳而核,皆事以文重、文以事傳。至文不足重,而以事存文,此文之下也。若并事不足重,則尤下之。兼才拙於文,而自忝為學官,凡修舉廢墜、釐訂訛謬,則頗有其事。自有地方之責視之,似此為不急之務,而推其禮意於古人,則亦司徒宗伯之一事也。
       夫事輕重有其宜、緩急有其時,古立學為宣教化,故因學以祀先聖、先師。至唐詔郡縣學立孔子廟,自是學皆為廟設。惟有廟而後有學,有學而後有官,故居其官者,以潔修殿廡、肅將祀事為第一義,而後推其教以教學弟子,則事有其序,亦其職稍稱而心安。
       竊嘗念官此二十年,地經四易,而於此事悉未嘗兢兢焉。每有營造修舉,必為文以記。而廟旁之名宦、鄉賢、忠義孝悌、節孝等四祠,亦因新其制而正其祀,以及他創舉之不可不書與俗例相沿之不可不禁,事非一端,文亦不忍盡棄。臺灣之旌義祠,起自郡之紳士祀陣亡義民,事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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