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制軍論築城書
築城鑿濠,臺中第一急務,當星速舉行者也。承諭但住官兵,不用議及民居,乃因時制宜、節用愛人至意。第思設兵原以衛民,而文武衙署、倉庫監房,俱關重大,似未可俱護兵丁,而置其餘于度外也。盜賊小人,耽耽之視,惟在帑金,而同夥囚繫,則謀劫監越獄,情所必至。倉卒之際,以官為主,官無恙則法尚存,未敢遽掠民居,而民亦無驚擾潰散之患。此定理也。官無大小,失一則群情慌亂,而賊志張揚,兵威挫衂。故謀事必出萬全,雖不能多及民居,亦當合文武衙署、倉庫監房包裹在內,乃可戰可守,可以言城。
若謂兵既減少,城大難于照看;則內地各府縣戍守之兵,或千或百,皆有包羅衙署民居之城。況兵既二千,亦不為少。有急則住眷良民,皆可登陴協守,似無照管不周之弊。
但土城木城,職等再四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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