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术数   
子平真诠评注
第47章 论杂格
民国 · 徐乐吾
下载:子平真诠评注.txt
本书全文检索:
       原文:杂格者,月令无用,以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谓之杂。大约要干头无官无煞,方成格,如有官煞,则自有官煞为用,列外格矣。若透财尚可取格,然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亦以财为重,不取外格也。
       徐注:用神以月令为重,月令有用神可取,最为亲切,《滴天髓》所谓“令上寻真聚得真”也。月令中之财官食印,或不能用,则于年日时中择其可用者而用之,各格无如是,不限定财官七煞也。取用神以扶抑为正轨,若四柱无可扶抑,则其气势必属于偏旺。如财官印食伤之类,乘根得势,局中之神,又助其旺势,谓二人同心;或日主得时秉令,四柱皆拱合之神,谓权在一人,只可顺其气势,引其性情以取用,若强制之,反激而成患。古来杂格,皆其类也。即以化气论,亦以顺化神之旺势为用。逆其气为忌,故统归之专旺一类。
       原文:试以诸格论之,有取五行一方秀气者,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类,本是一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

本站图书检索

图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