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朱載堉 撰
律學新說一
審度篇第一之上
臣所撰度譜證古尺者凡十二類總若千萬言於經史百家書中禮樂名物車服器用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凡有關涉於度數者無不博採以為證據間有相傳之說亦與辨析使之昭然無可疑焉文煩不載摘取數條録於此篇以見其大略云
一曰證之以尺二曰證之以步三曰證之以鈔四曰證之以錢五曰證之以黍六曰證之以粟七曰證之以律八曰證之以聲九曰證之以身十曰證之以體十一曰證之以器十二曰證之以物右十二條同類相附合成六條
通志曰夏禹十寸為尺成湯十二寸為尺武王八寸為禮記王制曰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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