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司馬光 撰
㛰儀上
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十四至二十【古禮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按家語孔子十九娶於宋之亓官氏一歲而生伯魚伯魚年五十先孔子卒然則古人之娶未必皆三十也禮盖言其極至者謂男不過三十女不過二十耳過此則為失時矣今令文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並聽㛰嫁盖以世俗早㛰之弊不可猝革又或孤弱無人可依故順人情立此制使不麗於刑耳若欲參古今之道酌禮令之中順夭地之理合人情之宜則若此之說當矣】身及主㛰者無期以上喪皆可成㛰【士昏禮請期之辭惟是三族之不虞三族謂父已于之昆弟是期服皆不可以㛰也雜記曰大功之末可以嫁子然則大功未葬亦不可以主昏也今依律文以從簡易】必先使媒氏往來通言俟女氏許之然後遣使者納采【使者擇家之子弟為之凡議婚姻當先察其壻與婦之性行及家法何如勿苟慕其富貴壻苟賢矣今雖貧賤安知異時不富貴乎苟為不肖今雖富盛安知異時不貧賤乎孔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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