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卷二《纳谏》篇略云:
右仆射封德彝等,并欲中男十八以上,简点入军。敕三四出,征执奏,以为不可。德彝重奏:“今见简点者云,次男内大有壮者。”太宗怒,乃出敕:“中男以上,虽未十八,身形壮大,亦取。”征又不从,不肯署敕。征曰:“且比年国家卫士,不堪攻战。岂为其少?但为礼遇失所,遂使人无斗心。”
《资治通鉴》卷一九二“武德九年十二月上遣使点兵”条胡注云:
唐制,民年十六为中男,十八始成丁,二十一为丁,充力役。
《新唐书》卷一一〇《诸夷蕃将传》略云:
史大奈,本西突厥特勒(勤)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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