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历史   
明史纪事本末
卷六十五
清 · 谷应泰
下载:明史纪事本末.txt
本书全文检索:
       ○矿税之弊
       神宗万历二年二月,太监张诚等求领真定木税,工部执论不许。七年七月,给事中顾九思、王道成请撤浙、直织造内臣,上以示大学士张居正。居正曰:“地方多一事,则有一事之扰;宽一分,
       则受一分之惠。灾地疲民,不堪催督,撤之便。”上从之。十一月,命浙、直织造添织之万三千。张居正言:“添织之费,不下四、五十万金,在库藏则竭,在小民则疲。浙、直水灾,蒙恩
       蠲济,方撤织监,又复加派,非圣意所以爱养元元也。”上命减其半。八年九月,太监王效称缺岁额银朱等料。户部尚书张学奏:“登极一诏,尽损不急之务,宜量停罢。”上从之。
       十年四月,天府尹张国彦请豁房税。不报。十一年正月,户部请停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