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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讳举例
卷六不讲避讳学之贻误
陈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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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第五十四不知为避讳而致疑例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温氏,大雅字彦弘,彦博字大临,彦将字大有。”
       欧阳《集古录》七疑其事,谓: “兄弟义当一体,而名大者字彦,名彦者字大,不应如此。”洪氏《容斋四笔》十一始考正之,谓大雅昆弟,皆以彦为名。大雅名犯高宗太子讳,故后人改称其字耳。
       《宋永兴军文宣王庙大门记》,有“因开元之旧封,增玄圣之新号”语。《金石萃编》一二七谓:“大中祥符元年,封禅回跸,幸阙里,加封玄圣。至五年十二月,改谥至圣,《宋史礼志》,谓以国讳改谥。按宋代历世无讳玄者,或因是时加号北岳为安王玄圣而改之”云。不知宋人以玄朗二字为其始祖名,大中祥符五年闰十月,诏内外文字不得斥犯,事详《续通鉴长编》七九。《金石萃编》未之注意,故谓宋代历世无讳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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