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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学规
湖南省   岳麓书院
邓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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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长沙岳麓山下。其前身为唐末五代时期僧人智璿为儒生所建读书之所。宋开宝九年,潭州知州朱洞因袭拓建智璿之屋,正式创建岳麓书院,有讲堂五间,斋序五十二间。咸平二年,知州李允则扩建,增书楼,祀孔子,置田产,招六十余人肄业其中。四年又得国子监经史书籍。至此,挟儒佛文化交融之优势,岳麓形成讲学、藏书、祭祀、学田的基本规制,显现大家风范。大中祥符八年,山长周式以“学行兼善”,教授生徒数百人,而得真宗皇帝召见,拜国子主簿,使归教授,并赐对衣鞍马、“岳麓书院”匾额及内府藏书。最高统治者的褒扬,使其称闻天下,名冠宋初“天下四大书院之首”。北宋中期,在大兴官学运动时,它又与潭州州学、湘西书院连为一体,形成“潭州三学”体制,正式确立起地方高等学府的地位。
       南宋乾道年间,张栻居院讲学,弟子甚众,岳麓成为影响甚大的湖湘学派的基地。三年,朱熹不远千里,自闽率弟子到院访学三月。朱张会讲,吸引学者千人,诚为书院盛事,既标志着中国学术史上不同学派会讲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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