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瞑庵杂识
附录
清 · 朱克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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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此书出后,郭意城为余签正数事。附录于此,以待考定:
       天津教案条:曾文正办理此案,明知必遭时俗指斥,而考之事实,准之情理,势不得不出于此。事外论人,原多任意高下,及至中外交涉,则是非曲直,尤不能适得其平。此则叙述,似但沿世俗之论,未尽合当日情事。
       钱江条:惠山在常州无锡县,不在扬州。某之至扬州,似非督师,亦似非由籍起用。
       骆文忠巡抚湖南条:此案交湖北主考钱宝青查办,未交总督。所逮问者王葆生、黄文琛、葆亨,无遣官逮左宗棠之事。宗棠至襄阳,胡林翼遣亟足尼其行,遂还就林翼,并未与郭嵩焘相遇。左入都在次年二月,其时樊案早结,未尝一字牵涉及左,无辱之足惧也。总督遣所亲赴都构陷,事或有之,密奏则必无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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