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孟 译注
【说明】
这是一篇类传,依次记载了春秋战国时代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等五位著名刺客的事迹。
关于此传的传旨,在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中,只谈到“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豫让不为二心”,专诸、聂政、荆轲之事不及一语。显然,这不是此传的全部传旨。细味全传,尽管这五人的具体事迹并不相同,其行刺或行劫的具体缘由也因人而异,但是有一点则是共同的,这就是他们都有一种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为达到行刺或行劫的目的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刚烈精神。而这种精神的实质则是“士为知己者死”。所以太史公在本传的赞语中说:“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这也就是太史公对本传传旨的一种集中概括了。当然,如果我们站在今天的立脚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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