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涛 译注
【说明】
书是司马迁创行的史体之一。《索隐》说:“书者,五经六籍总名也”;《正义》说:“五经六籍,咸谓之书”。其实司马迁《史记》中的八书之书,与五经六籍之书完全不同。后者是名词;前者是动词,为书写之书,是记录的意思。班氏《汉书》改称为志,志、誌,古代通用,也是记录的意思。本来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都是记录,惟因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故以不同名目区别之:史以帝王为中心,名为本纪;人物为传纪,名列传;诸侯以世袭,名世家;大事系以年月,列成表格,名之为表;余无所属,便径以书名之。
书体的由来,多数人承认是司马迁独创,同时又以为,虽曰独创,必有所本。于是有人以为仿自《礼经》(如刘知几《史通·书志篇》),有人以为原于《尔雅》(如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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