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杨士竒等 撰
治道
宋哲宗元祐三年孙升上奏曰臣窃以威福势利人主既当独执则法度纪纲上下所以相维自古法度废纪纲壊而天下不乱者未之有也然则人主所以能擅四海之威福持天下之利势者以有法度纪纲尔夫修法度正纪纲坐庙堂持公道决是非进贤退不肖使公卿大夫各得其职者执政大臣之事也日月之有蚀圣贤之有过君不以无过为徳而以改过为善是以先民询及刍荛而庶人得以议者圣人之善取诸人稽于众而不自用也以天下之重器宗社之大业所以维持岂一人之力哉法度纪纲之所在虽人君且不敢有所私故诏令未出则论思之臣得以议之书读之臣得以駮之诏令既行则谏诤之官得以争之御史之官得以言之上下维持不可一日废此朝廷所以分职任官之意也茍非其人不可使当其任既使居其任则不可废其言庙堂之上以公平自任平一为心是非判然邪正不乱黜陟惟允进退无愧期于上下无言则可矣不可必欲使之不言也若夫是非之不分邪正之不明而论思封駮之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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