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古本三十二篇,汉刘歆校定为一十八篇。其《上山海经奏》曰:
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臣秀(歆)领校、秘书言校、秘书太常属臣望所校《山海经》凡三十二篇,今定为一十八篇。
然《汉书·艺文志》则云《山海经》十三篇,在形法家,不言有十八篇。今:班固作《艺文志》本刘歆《七略》,《七略》为歆所定,同为一人之言,不应自相牴牾。疑二说必有一误。考郭璞注本目录云:
此《海内经》及《大荒经》本皆进在外。
“进在外”,据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所载明刊本《山海经》十八卷之提要,则作“逸在外”。“逸在外”者,盖以《海内经》及《大荒经》乃刘歆所删除之逸篇也。歆与其父向校书惯例,所校定书皆除其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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