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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十五疑案
罪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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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被处死后,胡惟庸案远没有结束,对于胡惟庸的罪状一直都在搜集查证。
       洪武十八年(1385),有人告发李存义和他的儿子李佑,不仅是胡惟庸的至亲,还曾经伙同胡惟庸谋逆。胡惟庸虽已被诛,李存义也必须连坐。这可是祸从天降,并且为祸不轻,李家揣揣不安。但是朱元璋对此事并未严惩,还特别下诏,李存义与李佑都免于死罪,只是被贬到崇明岛闲住。可能是因为李善长为功臣元老,朱元璋念及旧情,因而特地从轻发落。按理李善长受到如此殊遇,应该上书谢恩,但是李善长对此事全然不予理会,这种态度令朱元璋感到非常不快。
       胡惟庸案的查证一直都在继续着,并且有了新的进展。洪武十九年(1386)明州卫指挥林贤通倭事发,经审讯得知,他是奉胡惟庸的命令下海通倭的,胡惟庸谋反案有了进一步的证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又捉拿到奸人封绩。封绩本是元朝的旧臣,后来归降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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