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論
范蠡之子殺人,繫于楚,蠡令其少子行千金於所善楚莊生救之。其長子請行,不許,其後卒強以行。於是莊生因為入朝楚王而說之赦。蠡長子聞楚將赦,謂弟固可活矣,入莊生家,復取金去。莊生怒,竟說楚王論殺其弟。人以此稱蠡始不欲遣其長子為知也。自君子觀之,蠡固未嘗知也。
《比》之《蹇》曰:「比之匪人。」《隨》之《震》曰:「孚於嘉吉。」夫以匪人之比,而望嘉孚之吉,其可乎?吾觀莊生非賢者也。其褊心與市井小人之為慮無以異,而蠡顧以其子之命委之,烏得知?方蠡子之進金莊生也,如果不欲受,卻之可也;既思終還之,則雖為取去,奚嫌焉?蓋生以為救蠡之子,而其家不見德,則不足以為名。又忿己以力為人,而反為人所易,故雖當其厚友之托不顧而必以術殺其子。噫!抑甚矣!郈成子過衛,右宰穀臣饗之,欲托以其帑而未言。及穀臣死,迎其妻子,分宅而居之。晉叔向繫獄。祁奚乘驛見範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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