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著雍涒灘(戊申),盡上章閹茂(庚戌),凡三年。
孝宗穆皇帝永和四年(戊申、三四八年)
夏,四月,林邑寇九真,殺士民什八九。
趙秦公韜有寵於趙王虎,欲立之,以太子宣長,猶豫未決。宣嘗忤旨,虎怒曰:「悔不立韜也!」韜由是益驕,造堂於太尉府,號曰宣光殿,梁長九丈。宣見之,大怒,斬匠,截梁而去;韜怒,增之至十丈。宣聞之,謂所幸楊杯、牟成、趙生曰:「凶豎傲愎乃敢爾!汝能殺之,吾入西宮,當盡以韜之國邑分封汝等。韜死,主上必臨喪,吾因行大事,蔑不濟矣。」柸等許諾。
秋,八月,韜夜與僚屬宴於東明觀,因宿於佛精舍。宣使楊杯等緣獼猴梯而入,殺韜,置其刀箭而去。旦日,宣奏之,虎哀驚氣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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