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屠維赤奮若(己丑),盡著雍閹茂(戊戌),凡十年。
孝成皇帝建始元年(己丑、前三二年)
春,正月,乙丑,悼考廟災。
石顯遷長信中太僕,秩中二千石。顯旣失倚,離權,於是丞相、御史條奏顯舊惡;及其黨牢梁、陳順皆免官,顯與妻子徙歸故郡,憂懣不食,道死。諸所交結以顯為官者,皆廢罷;少府五鹿充宗左遷玄菟太守,御史中丞伊嘉為鴈門都尉。
司隸校尉涿郡王尊劾奏:「丞相衡、御史大夫譚,知顯等顓權擅勢,大作威福,為海內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而阿諛曲從,附下罔上,懷邪迷國,無大臣輔政之義,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後,衡、譚舉奏顯,不自陳不忠之罪,而反揚著先帝任用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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