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失名
李某席先人余荫,拥有巨资。少孤,无兄弟姊妹。年近弱冠,尚未受室。孑然一身,淡如也。族中贫而黠者,皆涎其资,顾计无所出。中有某甲,素无行,人多以洞蜴名之,年老矣,掀髯谓诸族人曰:“余有一策,行之无不验者,诸人试猜之”于是或谓鸩杀之者,或谓夜半使人扑杀之者,甲笑曰:“此皆下策也。某之为人,无嗜好,而多疑,万一计不行,我辈反遭其毒手矣。余之计划,行之必效。所难者惟一事耳。”言时,目视某氏而晒。某氏者,李某之叔母也,寡居已久,日甚贫窘,闻甲言,谓:“妾一身之外,祗馀床头败絮耳。苟能效力,未有不愿驰驱诸父老之后者。但不知所需于妾者何事?”甲曰:“所需于嫂者,不过牺牲一身之名誉而已。”因潜告以故。氏初难之,甲又曰:“嫂氏一贫如洗,而所天又失。所依靠者,惟我伯叔诸父耳。倘坚执不行,亦惟命。惟以后之事,我辈亦不敢过问。”嫂不得已,从之。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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