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所列论,就字之结体,上下左右,分别部居,然以点画等类之所从出,亦可互为贯通。况书本自然,字之结体,复有其自然之体势,略举其例以便研求。
攒点者:如妥、乳、辞、乱等字,以攒点之用笔须平列而相联贯,左点宜略侧,右点则如短,方合法也。
排点者:如照、熊、熟、热等字,以四点排列,而左右两点,宜如旁分 字,且与中两点须相映带也。
散水者:如江、河、沐、洗等字,此例古人亦谓之隔水,即近代所谓三点水也。此字之用笔,应 下点之锋,与上点之尾相应。
悬针者:如中、巾、申、车等字, 之用笔至末锋驻而不收,复引申之,谓悬针,如下之中竖微有不同,因 之上端无他点画,以涵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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