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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的诗
一 杜甫“自京赴奉先咏怀”在中国文学史上的意义
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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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分析杜甫《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
       这首诗,在中国文学史上,意义太大了,是划时代的现实主义的杰作。诗写的是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十月——十一月的事情,其时这个统治主正在“幸华清宫”,同杨贵妃一块儿。杜甫因为他的家寄住在奉先,他从长安动身到奉先去,第二天清晨经过骊山——华清宫所在地,受了非常大的刺激,真是悲愤填胸,大约就在到家后写了这一首《咏怀》。安禄山的乱本来就在这个十一月里发生了。这是一个大变乱,唐王朝从此一蹶不振,对人民说也是一个大灾难。杜甫的这五百个字,反映了这个时代。
       从前有人说:“文之至者,但见精神,不见语言。此五百字,真恳切至,淋漓沉痛,俱是精神,何处见有语言!”这话对这首诗是能有所认识的。杜甫写这首诗时的思想感情真是太急迫了,要说的话太多了。向来以这首诗与《北征》相提并论,比起《北征》来,《自京赴奉先咏怀》字数要少些,然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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