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清讼请奖折 同治九年二月初二日
奏为直隶清讼旧案陆续完竣,新案办理就绪,请将勤奋各员酌予奖励,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维讼狱为民命所关,审办之迟速,民生之休戚系之。直隶讼案之繁甲于他省,听断稍稽,即虞积压。自咸丰初年军兴以来,地方官或办理防堵,或供应兵差,未能专治讼事。而前任督臣及历任臬司均因督办防剿,节次公出,军务紧急,遂将刑名事件稍置缓图,日积月累,年复一年。截至同治八年三月底止,通省未结同治七年以前之案积至一万二千余起之多。
微臣履任,以直隶军事已定,民困未苏,清厘积案尤为当务之急,即经奏请张树声暂留直隶臬司本任,以资熟手,奉旨允准酌撰清讼事宜,并饬司议定限期功过章程,一并刊发各属、实力奉行,将积案及监押逸犯四种开列四柱单册,按月造送臣衙门及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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