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
失。
【志文】
残。
有唐歙州刺史范阳卢公墓志铭并序 豪州刺史兼侍御史赐紫金鱼袋(下泐)
有唐之名巨歙州刺史范阳卢公,贞元廿一年三月(下泐)公历官十三、春秋六十五,官不谓衮冕九旒五伯诸(下泐)德以居位,博爱而济物,为贵也。不谓儿齿鲐背,告老(下泐)事立而功不朽,身殁而名逾彰,为寿也。刘玄佐之为(下泐)三军以闻威望,衣食支郡,朝令夕具。天子忧之,(下泐)於宋,复迁於亳,公荡除亻费,现□□□□吏息贪官府(下泐)井邑休复,时人谣云:两地一亩□□卢□□矣哉公之(下泐)属王师变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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