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来就有“道由人弘”的说法,意谓任何一种学说、主张乃至任何一种宗教、文化,都有赖于人的传扬、弘化。如果说,佛教“三宝”中“法”即是指佛之“道”,那么,此中之“僧宝”就担负着弘扬“佛道”之使命,此正如元代僧人昙噩在《六学僧传·序》中所说:“佛法非僧业弗行,僧业非佛法弗明。”可见,僧业对于佛法之传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历史上高僧之德业能够得到表彰和弘扬,更为了时僧有所依仿、后人得到启迪,从而使佛法能够不断发扬光大——历代作者正是出于这一目的而费尽心血编纂各种《高僧传》。
自六朝至宋明各部僧传所辑录的历代高僧,或以传译经典、阐释义理而使慧灯长传;或以神通利物、遗身济众而使佛法深入人心;有的以精进修禅为四方禅林作则;有的则以戒律严谨而成为天下学僧之模范。凡此等等,历代《高僧传》确实具有“明僧业而弘佛法”之宗教意义。
其次,作为僧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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