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四年。戊子。九月。己酉朔。上诣仪鸾殿问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安。至丙子皆如之。记注
○钦奉皇太后懿旨。醇亲王奕譞奏、现居赐邸。为皇帝发祥之所。敬稽成宪。应否恭缴。请旨遵行等语。醇亲王府第。为皇帝潜邸。应恪遵雍正二年成宪。及乾隆五十九年谕旨。升为宫殿。着准其恭缴贝子毓橚府第。着赏给醇亲王居住。并赏银十万两。由王自行修理。俟修竣后再行移居西直门内半壁街空闲府第一所。赏给毓橚居住。并赏银一万两修理。所赏银两。均由户部给发。现月
○守护西陵大臣溥芸等奏、成贵妃金棺暂安。恭备差务。请饬拨解银两。得旨、着溥芸等、咨行直隶总督。迅速拨解应用。
○又奏、金棺明年奉安。修建宝顶月台。应购石料。下工部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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