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放不下架子,又不肯学习,我的思想根本不起变化,认罪自然更谈不到。
我知道,在法律面前,我是犯有叛国罪的。但我对这件事,只看做是命运的偶然安排。“强权就是公理”和“胜者王侯败者寇”,这就是我那时的思想。我根本不去想自己该负什么责任,当然更想不到支配我犯罪的是什么思想,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思想必须改造。
为了争取摆脱受惩办的厄运,我采取的办法仍然是老一套。既然在眼前决定我命运的是苏联,那么就向苏联讨好吧。于是我便以支援战后苏联的经济建设为词,向苏联献出了我的珠宝首饰。
我并没有献出它的全部,我把其中最好的一部分留了下来,并让我的侄子把留下的那部分,藏进一个黑色皮箱的箱底夹层里。因为夹层小,不能全装进去,就又往一切我认为可以塞的地方塞,以致连肥皂里都塞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