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 骨即海螵蛸,芦茹即茜草。详阅诸家本草,载此二药之主治,皆谓其能治崩带,是与《内经》用二药之义相合也。又皆谓其能消 瘕,是又与《内经》用二药之义相反也。本草所载二药之性,如此自相矛盾,令后世医者并疑《内经》之方而不敢轻用,则良方几埋没矣。而愚对于此二药,其能治崩带洵有确实征验,其能消瘕与否,则又不敢遽断也。
《内经》有四乌 骨一芦茹丸,治伤肝之病,时时前后血。方用乌 骨四芦茹一丸,以雀卵如小豆大,每服五丸,鲍鱼汤送下。
海螵蛸为乌贼鱼骨,其鱼常口中吐墨,水为之黑,故能补益肾经,而助其闭藏之用。友人孙××妻经水行时多而且久。孙××用微火,将海螵蛸煨至半黑、半黄为末,用鹿角胶化水送服,一次即愈,其性之收涩可知。
茜草一名地血,可以染绛,《内经》名茹芦,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