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圣颜子序例】
夫子此次证释《大学》,其误处自当改正。然相沿已久,世人不明 其故。 夫子虑或有疑,命于正误处详加述明,并将原本对列互勘,使 人易明。至其章节本未分,后人虽别为各章,于圣人原旨未合。但叙其 次第,无庸分作几章,使人知一贯之义。盖道一而已,用之明德则德 明;用之止善则善至。其详略有差,其本末一致。如必分章节,则非将 略者详之,缺者补之不可。且修身以外之事,皆明德之见于事者。而本 于格、致、诚、正。若分言之,遂疑详于事,而略于内。岂圣人之原旨 乎?
故,格、致虽若明德之最初工夫;治、平虽若明德之最终工夫,而 实则治、平亦格、致之事也。盖格致言其学;治平言其用。学以致用, 无初、终也。故诚、正、修、齐,看是异趣,而皆一道,道无二致。 故,诚、正即可致修、齐。其必分诚正与修齐为二,则诚正何用乎? 故,次第言之则可;若分别之则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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