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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家说
春秋家说卷三下
清 · 王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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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公十四论
       一
       “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戊辰,公即位。”割戊辰之前以君昭公,正戊辰之始以君定公,《春秋》之义例,鲁人之情,意如之有惮而托乎礼,三者合也。意如无惮,则鲁人不得以畅其情;鲁无其情,则《春秋》不得以存其义。故知礼者,先王束不肖于义而尽人之情也。凡民之所畅,君子之所存,不肖者弗敢异焉。
       然则夫礼者,虽不肖之情莫之或违也,不然,孰迫之惮而必遵此哉?祭仲之心乎嫡也,叔武之未忍于君兄也,宁殖之死而不忘悔也,其情亦可反之正矣。而国安于无礼,无以约之,则不足以生其惮心,不肖者冥行自是,而国人习焉,于是而圣人莫能为之例。郑仪、卫剽与出奔者而并称君,卫叔武非丧而称子,生死存亡,一彼一此,无义之例,圣人弗能正也。故凡民之所习,不肖者之所惮,君子之所正,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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