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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引义
尚书引义卷四
清 · 王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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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誓上
       道之大原惟天,万物之大原惟天地,天下之大原惟君,人之大原惟父母。由一而向万,本大而末小。本大而一者,理之一也;末小而万者,分之殊也。理惟其一,道之所以统于同;分惟其殊,人之所以必珍其独。故父母者,人道之大也。以大统小而同者疏,故天地父母万物,而人不得以天为父,以地为母。道无为,天地有为。物生于有,不生于无;故道不任父母万物,而天地父母万物。子法父母,故人法天地而道不可法。有行于无,无不行于有;故人弘道而天地不资道以弘。
       天地无心,元后有心。无心无择,有心有择;故天地父母万物,而元后不任为万物父母,而惟“作民父母”。天地无作,而父母之道固在,元后不作,而父母之道旷矣。元后非施生,而父施母生;故父母配天地之施生,而元后必待作而后均于父母。与物同者疏,独民有者亲,则天地疏而元后亲。有施者亲,无施者疏,则天地亲而元后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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