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讲的目的——在里普利安人、勃艮第人和西哥特人的法律中,有没有萨利克法的这种暂时性?——第一,里普利安人的法律——里普利安族法兰克人——他们法律的编纂史——它的内容——它与萨利克法的差异——第二,勃艮第人的法律——它的编纂史——它的内容——它的特色——第三,西哥特人的法律——它与西班牙的历史的关系比它与法国的历史的关系更为密切——它的一般的性质——罗马文明对各蛮族的影响
先生们,在上一讲中,总的说来,我们认为萨利克法中主要和基本的特点在于它是一部暂时性的法规,毫无疑义基本上是日耳曼的法规,但显然打有罗马的烙印;它是没有前途的;它一方面表明了从日耳曼社会状况变成罗马社会状况这一过程,另一方面表明这两种成分的衰微和熔合对新社会是有益的,在两者的共同作用下,新社会开始在它们残骸中出现了。
对萨利克法的这一研究结果将受到人们异常的确认,如果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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