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顯聖褒封共二十四命
宋徽宗宣和四年(一一二二),給事中允迪路公使高麗,感神功,奏上,賜「順濟」廟額。
高宗紹興二十五年(一一五五),封「崇福夫人」。二十六年(一一五六),封「靈惠夫人」。二十七年(一一五七),加封「靈惠、昭應夫人」。
孝宗淳熙十年(一一八三),以溫、臺剿寇有功封「靈慈、昭應、崇善、福利夫人」。
光宗紹熙元年(一一九○),以救旱大功褒封,進爵「靈惠妃」。
寧宗慶元四年(一一九八),加封「助順」。六年(一二○○),朝廷以神妃護國庇民大功追封一家。開禧改元(一二○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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