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甲午朔,廷議崔呈秀罪狀;有旨:『呈秀負國忘親,通同擅權;雖死尚有餘辜。法司其按律暴其罪』。
乙未,監生王之鼎言:大理寺副許志吉借黃山一案害民;命免志吉。尋下獄。
吏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都御史許宗禮乞休;不允。刑部左侍郎李若珪疾,免。
賈繼春為右僉都御史,秦士文為兵部左侍郎。
丙申,翰林院侍講孫之獬言:『「三朝要典」,近謂逆魏禁錮人才之書;意祖宗在天之靈,愾然不安。乞皇上親序其首,仍命史館以處分魏、崔事附錄,庶「要典」自明,逆黨自正矣』。
工科給事中加右副都御史陳維新言:『「要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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