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邦芑記
一曰殉節之臣,旌忠也。守城禦賊砍死者,則有王章。投井而死者,則有范景文。投御河而死者,則有金鉉。衣冠坐堂上仰藥死者,則有李邦華。自縊死者,則有倪元璐、施邦曜、許直、吳甘來、吳麟徵、周鳳翔。同妻縊死者,則有汪偉。同妾縊死者,則有馬世奇。同妻妾縊死者,則有劉理順。同父子、夫妻、姑媳縊死者,則有孟兆祥、章明。全家死者,則有成□□:此皆京職也。其在外任而死者得三人焉,曰朱之馮、衛景瑗、周遇吉;而戚勛之中全家自焚者得四家焉,曰劉皇親、鞏駙馬、王皇親、惠安伯:真可謂與國同休戚者矣。
二曰遯跡之臣,美明哲也。君子不輕責人以死,死亦誠難;第能不投款、不報名,比跡緇黃、埋名樵牧,庶幾有不忘故主之思焉,共得十一人焉:曰汪惟效、周亮工、鄭三陽、曾櫻、曹鼎臣、宮偉鏐、施■〈火豦〉、史夏隆、王都、蔣臣、楊爾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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