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廷試貢士十二名為萃士。敕於放榜之後,首輔會同禮部禮科公選年青質美者一十二名,令將祖訓及大明會典分類分部,定日熟習。著翰林院編簡一員,提調教習。三年後,仍將所習者分條欽考,以熟記有識者,立賜同進士出身,破格授以翰林、禮部等官。其首名賜為中興廷試貢元,准與即授京官。其直、浙、江、楚、雲、貴、兩廣,或疆殘家破、或路遠流離,俱於放榜後三日,吏部會同首輔該科仍引各生於朝門外公同註定地方學職,次及福建諸生,此天理至公。且於選中酌其道路遠近,勿致難行,以示朕篤念斯文、嘉惠天下至意。
頒賜平粵伯鐵券於丁魁楚。
寧德、福安、壽寧等縣土寇橫行。上敕撫按道府刻期剿定,擒渠散脅,以靖地方。
敕崔芝親繳魯藩旨印,純忠可嘉。今海師倚任方隆,即與掛平海將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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