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卦二阳在内,四阴在外,阴为小,谓之小,阴过于阳,谓之过。卦体《震》上《艮》下,《震》动也,《艮》止也,动止宜得其中,若过动过止,皆谓之过。《震》为雷,《艮》为山,若雷过猛,山过险,亦谓之过。以其所过,皆在小事,此卦所以名《小过》也。
小过 [87] :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过》者,阴过乎阳,即“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之谓也,过在细故,道乃可通,故曰“小过亨”。“利贞”者,矫世励俗,利在归正,故曰“利贞”。四阴擅权在外,二阳逼处于中,柔弱无力,不足以当大任,只可小受而已,故曰“可小事,不可大事”。《震》为鹄,又为音,故曰“飞鸟遗之音”,遗其音者,哀鸣之声也。飞鸟过高,欲下不得,哀鸣求救,上则愈危,下则犹得安,故曰“不宜上,宜下,大吉”,吉在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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