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抽偶立失之半積合失内奇偶諸層取層内數偶者去之先得徑數以法算得底數
其一得徑偶
徑之立方與三平方及倍徑并之一十二而一之減原實為正實 以半徑除正實得數復分半徑奇偶御之半徑奇者置半徑加一為方而二除之以并半徑除
正實之數復二除之平方開之方之所得之數五除減一與半徑減一之數并之 半徑偶者置徑四除之復置徑四除之而加一各為方以并半徑除正實之數減一而二除之帶一縱方開之方之所得之數五除減一與半徑并之 如得正實之後或半徑除之不盡與雖盡而并别數平方帶一縱方開之不得者設别法如下條
如前取徑之立方與三平方及倍徑并之一十二而一之復置徑益二而二除之取其數為平方減一與前數并之減原實為正實 半徑除正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