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表
大理寺
國朝官制
大理寺卿滿洲漢人各一人【滿洲初係二品順治十六年改為三品康熙六年復為二品九年定滿洲漢人俱為正三品】少卿滿洲漢人各一人【滿洲初係三品順治十六年改為四品康熙六年復為三品九年定滿洲漢人俱為正四品】
掌平反重辟以貳邦刑與刑部都察院為三法司凡直省案件寺受其牘下左右寺官凖律定讞卿受其中竢刑部簡正既孚致辭於寺迺參覈焉議合者弊之不合者反之凡刑部重辟囚以左右寺司讞者暨御史會刑司察其辭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致辭於卿迺詣刑部暨都御史會聽之各麗其法以議獄議合者弊之不合者覆之必盡合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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