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洪遵 編翰林學士院舊規【按閣下本作李愚唐志并崇文總目作楊鉅今以史為正】初入儤直例
諸行尚書三十五左右丞侍郎四十常侍諫議給事舍人四十五諸官知制誥五十如諫議知郎四十五太常少卿諸行郎中五十五諸行員外起居侍御史六十殿中補闕六十五監察拾遺太常博士七十五四赤令雜人入一百未升朝一百二十白身一百四十前資各加五直初入轉官三十直已後每轉一直改服色一直初知制誥三直已上遇本直更儤一日每新人入五儤三直一點自後兩直一點兩人齊入即無點初入亦須酌量都儤直數足三直多少
草麻例
新入學士須見舊學士草麻了方合當制已後即據草制遠處即當制草第一第三【更有堆此】並以命官高卑不次不繫學士官位如當制日遇將相名姓與私諱同者即請同直替草遠諱不在此限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