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李明復 撰
僖公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
謝湜曰桓公卒國嗣未正公子無虧長孝公幼宋襄伐齊立孝公非正也伐人之喪立非其正非義也呂祖謙曰管仲卒桓公一死五公子便争立蓋緣管仲不曾下得正心誠意工夫而桓公亦不知此乃急于一時之功利所以致五公子之禍孔孟所以不肯削就者正恐如此孔子所以稱其小器者正謂此爾又曰公與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以五公子各有黨論管仲豈不賢于咎犯之徒何故管仲去托宋立世子至桓公一死諸公子便亂此見得齊家法不正自是如此晉之家法正所以其後如此之遠如齊桓夫人六人管仲既有三歸之失豈能正其君此夫子所以有小器之稱
夏師救齊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