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 李光坡 撰
燕禮第六
鄭目録云諸侯無事若卿大夫有勤勞之功與羣臣燕飲以樂之○疏曰按上下經註燕有四等目録云諸侯無事而燕一也卿大夫有王事之勞二也卿大夫有聘而來還與之燕三也四方聘客與之燕四也
燕禮○小臣戒與者
註曰小臣相君燕飲之法戒與者謂留羣臣也君以燕禮勞使臣若臣有功故與羣臣樂之小臣則警戒告語焉飲酒以合會為歡也○疏曰戒與者以其燕為聘使者為主兼與舊在者歡樂之故今戒可與之人使依期而至按周禮大僕職云王燕飲則相其法又按小臣職云凡大事佐太僕則王燕飲大僕相小臣佐之此諸侯禮降於天子故宜使小臣相當大僕之事○朱先生曰留羣臣謂羣臣朝畢將退君欲與之燕故使小臣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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