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朱申 撰
秋官司宼下
布憲【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主表刑禁者布以敷施之憲以表示之憲音獻】掌憲邦之刑禁【憲表也刑即司寇之五刑禁即士師之五禁也】正月之吉【正月朔日】執旌節以宣布於四方【道路用旌節故布憲執之以宣布刑禁於四方也】而憲邦之刑禁【表示四方使皆知之】以詰四方邦國及其都鄙【詰者以威讓文誥為主邦國諸侯之國都鄙采邑也】達於四海【極於六服之外四海之遠】凡邦之大事合衆庶【大事謂祀與戎合衆庶則用人民也】則以刑禁號令【號以召之令以命之蓋以五刑五禁號令之也】
禁殺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禁民不得相殺戮】掌司斬殺戮者【司猶察也斬殺戮謂使民相斬相殺相戮也】凡傷人見血而不以告者【匿其事而不聞之於官也】攘獄者【攘刼獄囚】遏訟者【止遏民訟】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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