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魏慶之 撰詩病
詩病有八【沈約】
一曰平頭【第一第二字不得與第六第七字同聲如今日良宴會讙樂莫具陳今讙皆平聲】二曰上尾【第五字不得與第十字同聲如青青河畔草欝欝園中柳草柳皆上聲】
三曰蜂腰【第三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如聞君愛我甘竊欲自修飾君甘皆平聲欲飾皆入聲】四曰鶴膝【第五字不得與第十五字同聲如客從遠方來遺我一書札上言長相思下言久離别來思皆平聲】
五曰大韻【如聲鳴爲韻上九字不得用驚傾平榮字】
六曰小韻【除大一字外九字中不得有兩字同韻如遙條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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