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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志稿邦交志
第十一卷 上海租界
清 · 缪荃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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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二十五年,上海开会议论推广租界事,议决要求北京各公使请其向清廷磋商。然清廷则以法人迫让墓地,有所芥蒂,不能遽允。而法公使则力主推广,非特欲西至徐家汇,且欲至黄浦江右岸,而英人抑之。法总领事赴宁与江督就商开辟租界事,英人以军舰二艘随之赴宁,助刘坤一与法人争。适卑尔司福亦低宁,痛陈法人要求之过甚。英公使复得其本国训电,命其勿允华人推广租界,苟不获已,则允法人推广至徐家汇,以为和解地。法人亦恐操之过急,转不得推广,乃拟得徐家汇地,以为收束之计。且知英人必不干涉其西行也,因西向开辟公馆马路,以防他国侵入。复筑宝昌路,直达徐家汇。而法租界所得之地转广,是诚非初愿所及。时租界面积,已三倍原数。盖初只一万六百零八亩,而今则增至三万二千一百十亩矣。时德人方要求另辟租界,后见租界日广,遂与他国杂居。万国公共租界,即于是始。
       公共租界,面积计共三万二千余亩。俗所谓英租界、美租界是也。惟英界、美界,为前清光绪二十五年以前之名称。至是年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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