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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林杂俎
科牍
明末清初 · 谈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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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贡额
       洪武三年庚戌五月,始诏行科举。直隶贡百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各贡四十人,广东、广西各二十五人,若人才多寡不拘额。时直隶就试者百三十二人,拔七十二人,见考官宋濂《乡围纪录序》。乡试录曰:「小录」。《河南通志》:是年乡榜,孙卓、刘中、赵斗南、黄敬、张堂、王谊,辛亥乡榜,张唯、王辉、李端、张翀。
       庚戌、辛亥、壬子、癸丑,连岁开科,有未及会试遂录用者。(《金华府志》)
       洪武四年,吴伯宗榜。六年,金铸榜。十八年,丁显榜。《绍兴府志》按六年不开榜,存疑可也。
       洪武五年乡举。六年,是科状元莫考。一云未尝殿试,径照会试名次选授。方征、王寅、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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